全国各大、中、小学、幼儿园、少年宫、少儿中心、艺术院校、艺术团体等:
为了进一步落实和推动青少年艺术人才的教育与发展,加强青少年的艺术培养和爱国主义教育,使更多的艺术人才能够展示在艺术的舞台上,因此由中国艺术人才协会、中国青少年舞蹈家协会等单位联合举办的“希望之星”全国艺术人才展示盛会,藉此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从而更好的弘扬民族艺术精粹,促进艺术交流,发掘并推出更多的优秀艺术人才。
主办单位: 中国艺术人才协会 中国青少年舞蹈家协会 中国电视音乐家协会青少年艺术教育委员会 中国教育家交流协会青少年书画专业委员会
一、活动项目: 1.声乐类:童声、民族、美声、通俗唱法等。 2.舞蹈类:民族舞、现代舞、儿童舞、拉丁舞、街舞、武术、模特、组合等。 3.器乐类:民族乐器——弹拨类、弦乐类、管乐类、打击乐等 西洋乐器——键盘类、弦乐类、管乐类、打击乐等 4.金话筒类:主持、朗诵、曲艺、情景剧、戏曲、英语口语、英文歌曲﹑情景剧等,形式不限. 5.书画、摄影、作文、楷书、行书、硬笔、国画、水彩、素描、油画等,摄影、作文、形式不限。 6.武术类 :跆拳道、武术表演、艺术体操等。 7.心脑算类:珠算、心算、脑算等。
二、项目说明: 各项节目自选,时间不得超过四分钟(否则会扣分影响成绩),服装、道具、头饰、化妆、乐器(钢琴、架子鼓、古筝除外)、伴奏U盘自备。
三、活动组别: 1.少儿组 (3—6周岁) 2.少年A组(7—9周岁) 3.少年B组(10—12周岁) 4.少年C组(13—15周岁) 5.青年A组(16—18周岁) 6.青年B组(19—21周岁) 7.青年C组(22—25周岁) 8.专业组(26周岁以上)
四、奖项设置: 1.设:特金奖、金奖、银奖、铜奖、新星奖。 2.选送20人以上参加全国比赛的辅导教师,全国组委会为其颁发“特殊贡献奖”,同时获得中国电视音乐家协会,中国教育家交流协会会员证书。 3.获得全国总决赛选手的指导教师,其论文和照片优先在全国组委会网站上刊登。
五、报名方法: 1.参赛选手需认真填写报名表及协议书。 2.凡在历届全国性艺术类活动中获得过金、银奖的选手,可免于参加省内的评选,直接推荐参加全国总选拔活动。 3.报名时需携带户口或身份证复印件、一寸、二寸近期彩色照片各两张,两张四寸不同的艺术照和生活照。
六、活动阶段: 1.为使本次展示活动顺利举行,全国组委会要求各分赛区务必在2015年06月末以前启动各省、分赛区的选拔活动。 2.2015年07月10日前各地选拔活动截止,各省、地区上报参加全国总选拔活动的名单。 3.2015年07月底启动全国总选拔活动。(具体选拔时间地址另行通知) 4.拟请全国各大电视台等多家传媒共同筹办大型电视综艺晚会。
七、获奖权益: 1.凡获得进入全国总评选资格的选手,均可获得由组委会颁发的获奖证书、奖牌。 2.表现优异的选手经过组委会的包装﹑培训后将有机会参加海外的艺术文化交流活动。
八、媒体报道: 拟请全国各大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对本次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九、活动亮点: 本次活动是继2004“放飞梦想、2005“点燃激情 放飞梦想”、2006“畅想奥运 文明礼仪”、2007“文明与艺术”、2008、2009、2010、2011、2012、2013、2014“希望之星”展示活动后的又一次最具影响力、最具吸引力和最具权威性及规范性的全国青少年艺术盛会。将在全国30多个省市、自治区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展开。
十、活动时间: 时间:2015年—07月底 地点:待定
组委会办公室地址:沈阳市中山路59号朗勤泰元中心 10楼 电 话: 024-22815898 13555784418 188424405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