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缴费出现小高峰
离供暖季越来越近了,昨日记者走访沈阳多家供暖企业,发现缴费已经出现个别比较集中的情况。 昨日上午10时许,铁西区应昌街华发热力收费大厅门前,市民已经排到了门外,窗口前也站满了市民,两名保安在维持秩序的同时,也在不断解答用户提出的问题。 “以为现在来缴费人能少点儿呢,没想到还排这么长的队。”一位老人说。 在沈河热力收费大厅,三长排的便民座椅“座无虚席”,缴费群体以老年人居多。 黎明房产实业供暖公司缴费大厅并没有出现拥挤的情况,除座位上等候的市民外,每个窗口平均排2个人左右。 提醒:发票上没有单位税号将无法报销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如果你要拿采暖费发票去单位报销,一定要让供热企业在发票上标注你所在单位的税号(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否则将不能报销。提醒市民注意。 各缴费大厅外,都有沈阳市供暖行业协会张贴的一张提示,提醒“2017年度用热户缴纳采暖费之前必看”: 今年7月份之后,凡是需要回到本人所在企业报销采暖费的用热户(即仍实行采暖费报销制度的),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向供热单位提供本企业的相关信息,即用热户所在企业的税号(购买方纳税人的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开票地址及电话可不提供)开具采暖费发票。如果用热户不提供或提供的不准确,供热企业就无法在发票上进行标注,用热户也就无法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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