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发放辽宁省首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9月11日,记者从沈阳市公安局获悉:从9月1日起,我市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办理工作正式启动,为方便在我市居住的港澳台居民申领办理,沈阳市公安局在全市设置了27个受理点承接办理港澳台居住证申领发放工作。 9月11日,沈阳市公安局在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举行了首批发放仪式,在沈居住的台湾同胞金先生成为辽宁省第一位领取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据了解,金先生在沈经商多年,此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成功申领,为其今后在沈工作、出行将带来更大的便利。 新闻伴读 在沈长期生活居住的港澳台同胞,符合一定的条件,均可持相关材料,到现居住地的政务服务大厅申请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获得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同胞可享受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缴存、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等3项权利,可享公共医疗、就业、教育、文化、体育、法律等6项基本公共服务,可享办理驾照、金融等9项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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