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房产 发表于 2015-12-2 10:56:00

实测面积有误差怎么办?

本帖最后由 沈阳房产 于 2015-12-2 10:58 编辑

  购房者的收房验房的时候,会对房屋的面积进行测量,以确保所得的实际面积与开发商给出的面积相一致。然而,实测面积出现误差也是常见的现场。那么这种误差是怎样产生的?业主遇到这种情况又该怎么办?

  面积误差是如何产生的?  1.图纸测算和现房测量由于测量对象实体不同可能会产生误差  购房人在购房时(主要指期房)拿到的面积叫“预测面积”,它主要是测量单位根据图纸得来;而购房人在入住时拿到的面积叫“实测面积”,是由测绘单位在项目竣工以后实地测出的。这样,从图纸到现房,本身就出现了产生误差的环节。  2.开发商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修改图纸,这可能会造成原始预测面积与实测面积较大差异  2000年9月修订的《北京市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暂行规定》第十条规定:“售房单位在预售商品房前,应向商品房预售管理部门提交预售商品房的面积测量报告。”这个报告中的面积就是“预测面积”,该面积主要是开发商委托有资质的测绘部门根据图纸得来的。这样,只要施工图纸与分摊说明不变更,预售面积和实测面积的误差肯定相对较小。但在此《规定》出台前,由于没有硬性规定,市场中相当一部分项目的预测面积是开发商自己算出的。哪些该公摊,哪些不该公摊,都是发展商自己定,由此遗留的问题成为购房人投诉的重点。  其实,即使在此《规定》实施之后,仍有部分开发商在施工过程中,对户型或公摊部位进行修改。《规定》第十条同时也规定:“预售商品房设计方案变更涉及预售房屋面积的,应重新提交面积测量报告。”也就是说,开发商如果在施工过程中更改了设计,就应向测绘部门重新申请测量。  如果开发商能完全按图纸施工,而且公摊部位不变,实测面积与预测面积的误差一定会在新购房合同规定的3%面积误差范围以内。  3.政策的不完善也是产生测量误差的一个重要原因  目前房产测量当中,测量单位所依据的政策本身就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  a:有关公用面积具体分摊计算的政策目前还不够完善,政策只规定了分摊部位,但如何分摊计算却没有具体规定;  b:个别关键术语没有解释。如规范中多次提到“勒脚”,但到底什么是“勒脚”却没有解释,阳台与平台的准确定义没有解释等等;  c:有些建筑面积如何测算,规范没有反映出来。如墙体不垂直的、挑窗台承重柱突出墙外、室外楼梯具体如何计算等规范中就没有提到,这就特别容易导致作业人员因理解不同而测算出不同结果。  4.测量本身就有误差  同样是1m长的尺子,每个人测出的却是不一样的,也就是说测量本身就有误差,但目前北京市房产测量有其允许误差范围,通俗地讲,100平方米的房地测量误差不得超过正负0.6平方米。  对面积有异议怎么办?  业主们对实测面积提出异议,其实是对套内建筑面积与公摊面积的质疑。而哪些面积是否可以分摊不是由测绘部门来确定,它实质上是一种确权行为,而目前业主的大部分纠纷主要集中在公摊面积上,所以,业主们如果对公摊有疑义,应要求发展商对分摊部位进行具体说明,了解是否符合房地产主管部门的政策规定,如果要投诉,应向房地产产权主管部门申请复查;如果对面积数据有疑义,可以要求原测量单位进行复测,如果还有疑义可以向上级房地产测绘主管部门申请复查。另外,需要说明的是,房产测绘从纯粹的技术角度讲,它属于测绘领域比较简单的一种,但是从专业角度讲,房产测量与其他的测绘有很大的不同,房产测量涉及到大量的测绘技术知识、建筑知识、房产的政策与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利益,因此它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政策性及法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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