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公办幼儿园每增1个学位补2.5万
沈阳市教育局 学前教育处副处长 段志慧 目前,沈阳市现有各级各类幼儿园1236所,在园儿童约16.7万人。如何做好学前教育工作备受社会关注。今年沈阳市学前教育发展有哪些新举措?3月8日上午,由沈阳日报与沈阳市政务公开办联办的民生连线栏目邀请沈阳市教育局的专家做客沈阳日报,就学前教育管理有关方面的工作做以详细介绍,并通过热线电话与读者互动交流,回答读者的有关问题。 每增加1个公办学位给2.5万元补助资金 沈阳市不断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步伐,在公办幼儿园资源短缺的地区,通过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回收闲置或改做他用的小区配套幼儿园,接收小区配套幼儿园,以及租用、购买、回购等方式逐步扩大公办幼儿园的覆盖面,增加公办幼儿园在园儿童比例。公办学位建设完成后,市级财政按照每增加1个公办学位2.5万元标准给予补助资金,增加数量不得少于1个班(每班按30人计算)。城市和郊区应当至少建有一所公益性早期教育指导中心,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市)开展0—6岁学前教育一体化工作。 符合条件的幼儿园实行学前奖补政策 2013年9月份开始,沈阳市在全省率先破除所有制界限,对符合条件的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每生每月100元标准对幼儿园进行奖补,用于弥补幼儿园公用经费性质的运行支出、改善办园条件、教师培训等。2014年下半年,经市政府同意,学前教育奖补资金调整为每生每月200元。截至去年底,全市累计投入学前教育奖补资金3亿余元,学前教育普惠率达到59%。学前教育奖补政策实施以来极大地调动了幼儿园办园积极性,对逐步建立依法用工机制起到了积极的引领作用,办园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今年将继续对符合条件的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奖补。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加紧制定 继续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进一步落实用地、减免税费等优惠政策,多种方式吸引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目前正积极开展调研,着力研究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相关管理办法,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对象、收费管理、日常监管、财务审计、退出机制等予以明确,科学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为社会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今年还将加大力度保障特殊群体接受学前教育。落实学前教育资助制度,逐步扩大特殊家庭群体受资助范围。 沈阳市列入国家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公布国家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名单的通知》,全国36个地区被确定为国家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沈阳市是辽宁省唯一榜上有名的实验区。 去年,教育部为深入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选择部分地区开展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从扩大普惠性资源等9个方面先行先试,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经验,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并组织专家对全国申报的各地区进行统一评审,优先遴选出基础较好、目标任务明确、政策措施具体、条件保障有力的地区作为国家实验区。通过评审,沈阳市被确定为国家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 防止和纠正 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 全市实行连片学前教育教研,各区、县(市)推行学前教育教研员指导责任片区,加强保育教育指导工作。充分发挥城市优质幼儿园和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的辐射带动作用,及时解决教师在教育实践中的困惑和问题。全力做好“一日生活常规”视导、《指南》落实和学习故事推进工作,积极鼓励幼儿园走“一园一品”的特色发展之路。全力做好幼儿园和小学的双向衔接,科学安排和组织幼儿一日活动,严禁幼儿园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小学一年级严格推行“零起点”教学,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鼓励区、县(市)和幼儿园在办园条件、设施设备、园所文化、办园特色、教师队伍等方面综合提升,不断提高幼儿园的标准化建设水平和纳入等级评估幼儿园数量。 让幼儿园 成为孩子的乐园 □孙全 每家的孩子都是个宝,每家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进入最好的幼儿园,受到最好的学前教育,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促进幼儿身心健康,不仅是百姓关心的大事,也是政府有关部门一直在努力办好的一件大事。 目前,沈阳市在园儿童约16.7万人,为了让这些孩子能在幼儿园快乐地成长,沈阳市有关部门在健全政策支撑体系、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推行学前教育奖励补助政策等诸多方面都做了积极探索并取得了明显成效。近日,教育部新颁布了《幼儿园工作规程》,为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提供了法律依据。前不久,沈阳被确定为国家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这将会有力推动沈阳市学前教育发展。可以预见,通过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沈城的幼儿园一定能越办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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