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商业车险“二次费改”的落地,车主们也迎来最低3.4折的车险保费红包。但需要关注的是,由于当前车险保费的浮动标准变成了“零容忍”,这也意味着,任何一次出险,都可能影响该折扣的领取。 另一方面,就在7月18日,保监会正式启动机动车辆保险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对车险市场进行整治,而投保返利和无牌照互联网平台将成为“严打”对象。 “损失率”测算问题待解 在日常驾车途中,保险无时无刻不在为车主撑起“保护伞”。随着商业车险“二次费改”的落地,车主们已陆续享受到了改革带来的好处。“我的车险马上要到期了,前两天去保险公司续保车险,保费比去年便宜了好几百元。”成都市民陈小姐表示。就在7月8日,四川地区的商业车险二次费改最终确定实行。此番四川省二次费率改革,同时下调自主核保系数和自主渠道系数,两者的最低比例皆从0.85下调至0.75。这意味着具有良好驾驶习惯和安全记录的车主,保费在现行基础上将再降低约20%。其中,最低折扣也从过去的4.3折下调至最低3.4折。 以一辆连续1年未出险的私家车为例,此前在自主系数为0.85时,商业险总保费约为5400元,,而此番二次费率改革后,最终商业险保费约为4200元,较之前可降低1200元。记者获悉,目前包括平安财险、人保财险、太平洋财险在内的多家公司均已顺利完成新费率的车险首单出单。 不过,并非所有的车主均顺利享受到了新政“红包”,由于费改后车险保费的浮动标准变成了“零容忍”,因此部分有出险记录的车主车险保费较此前出现了一定上浮。成都市民李先生向记者表示,“因每天开车上下班难免刮蹭,出险报修的费用平均在600元以下,在二次费改前,一般是出险两到三次才会上浮保费,通常仍执行8折或8.5折的折扣,但现在只要出险一次,下一年保费就无法享受折扣了。” 据李先生介绍,此前其保费约为4000元左右,但由于去年有一次出险,因此按照费改后执行的新商业车险规则无法享受折扣,这也意味着他的商业车险要比往年多出1000多元。“上涨的保费已超过保险公司理赔的数额。” 这一现象的出现,也令不少担心保费增高的车主开始选择减少报保险次数,而去路边的维修点或者4S店自行解决小事故。在市场人士看来,事故概率难测算以及理赔流程无差异是保费厘定单一化的主要原因。未来随着“损失率”测算问题的解决,车险保费厘定或将更加细化。 互联网车险市场或洗牌 事实上,随着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改革稳步推进,车险经营效益亦稳中有升。据统计,2016年,财产险公司保费收入9266亿元,其中,全国车险保费收入6835亿元,同比增长10.3%;承保盈利59亿元,同比增加70.3%。 尽管二次商业车险改革意味着保费更低,但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则意味着更大的经营压力,如何提升竞争力成为了各大财产保险公司面临的一大课题。与此同时,面对车险市场长期以来的乱象,监管部门也给予了“重拳”。 7月18日,保监会发布消息称,将正式启动机动车辆保险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对车险市场进行整治。同时再次强调了此前发布的《关于整治机动车辆保险市场乱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表示要加强对车险中介业务和第三方网络平台合作车险业务的合规性管控,切实履行授权和管理责任。按照规定报批和使用车险条款费率,不得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依法开展保险业务活动,不得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在市场人士看来,这也意味着,没有取得保险中介资质的互联网车险平台将成为“严打”对象。根据《通知》要求,财险公司不得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不得向不具备合法资格的机构支付或变相支付车险手续费。不得委托或放任合作中介机构将车险代理权转授给其他机构。不得直接或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异地车险业务。 同时财险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网络平台提供网页链接服务,但不得委托或允许不具备保险中介合法资格的第三方网络平台在其网页上开展保费试算、报价比价、业务推介、资金支付等保险销售活动。“保费试算、报价比价、业务推介、资金支付是目前第三方网络平台开展车险业务最主要的方式,按照整改措施,未来无牌照第三方平台将仅能作为信息中介,而难以提供车险销售服务。”上述市场人士认为,这无疑将对互联网车险市场造成较大的影响。 此外,曾作为车险营销人员“制胜法宝”的投保返利或赠送现金、礼物等等行为也被明令禁止。《通知》指出,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及个人不得通过返还或赠送现金、预付卡、有价证券、保险产品、购物券、实物或采取积分折抵保费、积分兑换商品等方式,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不得以参与其他机构或个人组织的促销活动等方式变相违法支付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对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采取限制保险机构业务范围、责令保险机构停止接受车险新业务、吊销保险机构业务许可证、撤销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等措施,从严从重进行行政处罚。”保监会指出。 |